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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月

烈火特會見證分享 許芫禎姊妹

嘉渝牧區             芫禎小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許芫禎姊妹

張漢業牧師在「禱告」的信息中提到:以利亞向神的禱告是(1)信心的禱告;(2)懇切的禱告;(3)不停的禱告。

他舉例:亞伯拉罕為所多瑪、蛾摩拉城裡的義人代禱,在連續禱告的六次中,祈求神能因為有50個義人緣故不滅城開始,然後減為有45人、至有40、30、20人,有10個義人,神最後承諾:「為這十個義人的緣故,祂就不毀滅那城。(創18-19章)」雖最後所多瑪連十個義人也沒有,城最終還是被滅了,但假使亞伯拉罕仍持續為城裡的義人代求到底呢?以我們所認識這位滿有憐憫、慈愛的神,結局是否會不同?

又如耶和華神要以利亞先知去告誡猶大百姓不要拜偶像(摩洛、亞斯她錄),這中間給了4、50年之久的時間等待他們回轉歸向神,神就是如此寬容猶大百姓還給足時間。

以色列王約阿施取箭打地,他只有射箭三次就停了,覺得夠了,神人向他發怒,說:怎麼停止了,要再擊打五、六次啊!就能攻敵人(亞蘭人)消除盡淨。(王下13:17-19)

若按我的想法和作法,就如第一個亞伯拉罕的例子一樣,教會、牧者推動的事工我會去做,但要按我能力負擔得起且時間許可範圍內再去配合服事,但若要我再做得更多,或有更高標準的要求,就覺得“沒有了喔!我並不想要為難自己,懷著「有做就好」的心態在服事。

就好比去傳福音、關懷和陪伴人,我聽話去做了,果效不佳,那就會覺得~:啊!沒有關係啦~!可能慕道友的心未預備好,神的事未觸動他的心,也可能神的時間還沒到……等,原因聽起來冠冕堂皇,很可以被接受,而且跟別人比起來,我算還不錯已蠻願意服事的了, 這就是我心裡最真實的光景。

透過張漢業牧師我學習到:禱告是要到事情成就才能停止,事工要堅持並持續的進行,即便沒看到什麼果效,仍要不灰心,要不放棄的繼續施行;另有其他的牧者說:要付上代價去完成神所託付的大使命,代價雖不輕鬆、也簡單和容易,但懷著理當如此去行的心態,這樣就不至於灰心和放棄了。期勉自己願意更多被擴張,服事也可以更細緻、周全。